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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二)

新增经济处罚条款
  
  近年来电梯事故多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对一些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
  
  针对这一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比如,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此前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上述违规行为只作出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处罚,并没有给予经济处罚。
  
  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是件好事,电梯安全将更有保障,对于我们制造厂家来说承担的责任也更大,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来应对。”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营总经理朱瑞华如是说。
  
短  评
  
  新法出台促规范
  
  电梯监管有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数达822万台。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35万台激增至2012年245万台。目前,我国电梯的生产、安装和保有量均居全球第一。在电梯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电梯安全形势也更加严峻。
  
  虽然我国电梯事故率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由于保有量激增,一些在用电梯老化严重、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电梯非正常停运、“困人”甚至“吞人”等情况时有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该法的出台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以及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电梯企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有法可依,电梯监管部门也会追究一些违规企业的法律责任。相信有了法律的约束,电梯行业的发展将会变得更加健康、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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